移民类签证可以工作吗?
1. 加拿大移民法对移民申请人的就业有明确的规定,大部分移民类别都不允许在移民申请前有一年的连续全职工作经验(Full time Employment),如果违反此规定,则移民申请将被拒绝。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在申请前已居住满2年;或 (2) 配偶或同居伴侣正在全职学习并持有学生签证(Study Permit), 或者过去曾持有学生签证。 但请注意,上述例外情况只适用于永久居民身份的获得而非申请。
2. 如果申请人以雇主担保移民的形式提出申请,那么申请人必须在获邀(invitation to 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y,简称ITA)前的18个月内拥有该雇主的雇佣合同(Job Offer)及至少一年全职工作的经验。
3. 关于工作许可(Work Permits)的问题请参考移民局网站的说明: URL 4. 对于某些移民身份需要提供合法收入来源的证明文件。例如,独立技术移民需提交最近两年的报税表来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支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5. 部分省份的省提名技术移民项目与雇主担保移民项目的结合,其申请条件之一即是申请人必须由省政府指定的企业提供一份正式的工作安排(Employment offer from the province which sponsored them as a nominated applicant),这种类型的移民申请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的处理周期,并且通常不能同时递交联邦和省政府的申请表格。详情请查看各省的省提名计划网页: 安大略省: URL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www.immigration.gov.bc.ca/pn/nta/index-e.htm 新斯科舍省:URL 爱德华王子岛: URL 纽布伦斯威克省: 曼尼托巴省: www.manitoba.ca/immigration/skilledworker/prospects/workpermitjoboffersfromemployers.html 马尼托巴省: URL 魁北克省: http://www.migrantes-international.gouv.qc.ca/en 阿伯塔省: URL 萨斯喀彻温省: URL 安提邦省: URL
6. 申请人在入境时可能被问及是否准备在加拿大工作以及从事何种职业,对于此类问题应实事求是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