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需要办理签证吗?
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的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访,一般是不需要办理签证的;但是如果是因公赴第三国再赴第四国的话,那就肯定要办签证了(比如从国内去美国,然后再从美国去英国) 至于一些外事活动、涉外会议和商务活动的嘉宾是否需要办理签证,我觉得这个要看主办方的具体要求——如果主办方是外国机构,那当然按照外方的要求来;而如果主办方是中国机构,我想应该没有这个限制吧…… 我印象中,在2013年末曾经有中国官员在去香港的时候被拒绝入境的事例,当时就有媒体评论说是“自封的外交人员”,可见他们其实并没有取得外交豁免权,而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前往香港的。所以这种情形下是否要办签证就另说了啦~ 另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外交豁免权主要适用于外交机构和外交人员的行为。然而外交豁免权的主体并不局限于外交人员和外交机构本身,某些外国人或法人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享有外交豁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八条,“依照本条例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包括以下三类:
一、根据本国法律具有外国国籍的人;
二、国际组织及其代表;
三、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国际法院及其他有关国际机关、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代表。 ” 所以当上述人员在中国的时候,同样应当受到外交豁免保护的约束 ——但考虑到他们的身份是外国人而非中国公民,因此他们在中国的所作所为仍然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而不能直接适用其所在国的法律来进行规避。举个例子就是“逃税”这个问题,外国使节在中国的外交场所里进行各种活动可以不受中国税务法的管辖,但是在其他场合就不可能享有这种豁免权而逃避纳税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