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加拿大可以带多少现金?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 公民在携带现金出入境是有限制的。 根据加拿大《货币服务法令》规定,个人携带超过1万加元的现钞或信用卡账单进出境是需要申报并说明来源的(注:新币和澳币等在当地发行的货币不需要进行申报)。对于没有事先向海关申报且被警察发现的,可被处以最高5000加元罚款及/或最长6个月的监禁;如果涉嫌洗钱、贩毒或其他犯罪而被没收部分金钱,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该法例,个人所携现金若超出限额,须向边境人员如实申报,否则触犯加拿大《货币服务法令》,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0 加元(约合5万元)以及入狱2年,而企业若违规也将会面临巨额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机场过海关的时候,除了现金,其他银行资金转移方式(电汇、汇款、支票、信用卡消费等)也是会受到监管的。
为了不影响通关,请勿随身携带过多的现金。如需携带大量现金出境,应当到银行办理现金汇款业务,注意要留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明。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官网显示,以下情况不需要提交现金或货币的交易记录:
• 从国外金融机构汇款的款项,包括由一个机构转到另一个机构的款项;
• 由于婚丧等特殊情况而获得的礼物,不超过当地购买这些商品价钱的现金;
• 在国外旅行时获得的收入,如小费;
• 由于失业等原因而急需的资金。 但上述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