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是哪里批准?
香港政府没有「批」或「不批」的行政权力,所有签证申请均由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即内地所称的「发证机关」)。 一般来说,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就已经由公安机关将申请人资料移送相应的审批部门,审批部门经过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判断并通知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根据批准与否发出相应的通知给申请人。审批部门对于该申请是否批准具有直接的决定权。 目前可供选择的来港签证类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
1、 旅游签注(G)
2、 商务签注(S)
3、 工作签注(D)
4、 学习签注(X)
各签证类型的申请要求及应备文件详见下方链接: 除了以上四类签证之外,另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该证件有效期最长为10年,收费较低,但每次入境香港必须由持证人本人亲自过海关才能入港;另外还有“探亲签注”(Q),可分探望配偶、父母或子女,“逗留签注”(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