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申根签是哪些国家?
欧洲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是指根据《申根协定》而签发的一种签证,用于出入欧洲申根区域的国家。 这些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瑞士。 从2015年6月9日起,中国成为首个与欧洲联盟签署全面战略伙伴协议的亚洲国家;并可在协议框架下申请欧盟成员国立门特快通道(Fast Track Procedure),以提升签证通过率。
“立门”即设立于各成员国边境的电子网络系统(ESD)。所有有关申请资料录入电脑系统后,审核过程将更为迅速高效。 根据申根规定,获得任一申根国颁发的签证,即可在有效期内任意进出所有申根国。 但请注意以下限制条件!
1. 有效期和停留期限 申根签证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之分。
① 有效期限 指签证的失效日期,由签证官在签发时指定。申请者应该在签证生效日期间内入境和使用,否则该签证就自动失效。
② 停留期限 也称为签证的许可停留时间,由当地移民局或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
2. 多次入境签证 有许多国家对外国人所签发签证均为一次入境签证,即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从指定的口岸和次数内进入该国,不得在国外再转其他地点或者延长停留时间。也有部分国家对某些签证申请人会核发多次入境签证,但须在入境时向边检人员如实申明并出示证明材料。
3. 工作期限 不少国家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即签证)中都含有允许工作的条款,因此申办居留证时必须提出相应的工作申请才行,否则即使获得了签证,也不能获得在该国的就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