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办?
小可就要从某单位辞职了,打算年底先去国外念书,可自己的档案不知道要如何处理。如果放在人事局,以后出国读完书回来还要不要经过人家审批才能就业?如果放入自己新的单位,那么新的单位是不是必须能够接收档案?如果无法接收,怎么办?
档案是记录一个人主要经历、个性特点、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和技术业务实绩的文件。一个人一生的工作记录,都存在于自己的档案中。国外很多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会要求查阅个人档案。《录用公务员登记表》、《大专以上毕业生报到登记、分配情况登记表》等档案资料,会成为评定职称、考核晋级、选拔人才、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的重要依据。
那么,辞职后档案应该怎么办呢?国家干部身份会取消吗?其实,辞职后你的档案可以转到以下地方:
1、你的落户单位
如果档案转至工作单位后,工作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的,档案会被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所属档案代管部门。需要提醒的是,不具备档案管理权的工作单位,一般情况下都不能接受毕业生的档案,如没有特殊的实际情况,不建议你将档案转入该类单位。
2、你的人事局
你所在省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你的户籍所在地
你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事厅(局)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选择以上任一地点作为档案转递地址,需符合相应条件要求:
1、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
2、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档案管理部,愿意接收该单位人员的档案。
3、本人具备该档案管理机构落户口条件。(不同地区要求差异很大,有的地区只要大专以上学历就可以落户,有的地区则必须拥有房产,并且满足一定年限。具体档案接收地要求,可直接电话联系咨询)。
4、存档单位同意接受,并开具正式档案商调函。
5、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到档案接收地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然后将档案资料转递至相应存档单位。
需要着重提醒的是,辞职后千万不要将自己的人事档案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保管,也不要将档案存入人才中心,因为这样会影响到你的干部身份,同时也会有很多的后续问题需要你解决。国家有关部门对此有三项规定:一是国家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机构,不得开办面向社会的档案保管业务。二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用。三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公开向社会招录具有档案管理资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