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戏剧去欧洲还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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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戏剧,到底该去欧洲还是美国?最近,这一直是我心中萦绕不去的谜团。不久前,在我观看由美国百老汇演员主演的舞台剧《玫瑰舞鞋》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一个想法。

这是由法国作家安托瓦内特·法尔曼(也译作“芬么”)于1978年创作的同名小说改编的。故事讲述了在19世纪末,年轻的俄国贵族女孩芭芭拉受父亲安排,前往法国学习芭蕾的故事。在法国,她遇见了舞蹈老师普罗托夫斯基,并与之相恋。然而,厄运也随之而来,普罗托夫斯基在排演时受了伤,丧失了记忆。由于当时男女主人之间感情纠葛的原故,芭芭拉不愿意他痊愈,并依靠此剧一举成名。但最终,当芭芭拉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虚荣心作祟时,她却发现为时已晚,普罗托夫斯基早已离她而去。

从情节上来说,《玫瑰舞鞋》算不上有多么出类拔萃。但它所展现给观众的,是芭蕾世界中所特有的那种悲情美。全剧没有一句台词,而是通过不同的舞蹈风格来诠释男女主人翁内心世界的情感变化。例如,第一幕中,当芭芭拉与普罗托夫斯基初遇时的双人舞,用的是轻盈的浪漫风格;而到了第二幕,当两人开始相恋后,则是灵巧的街头舞风格;而当普罗托夫斯基受伤失忆后,芭芭拉看他时,所用的则是神秘的东方风格;最后,当芭芭拉得知真相,独自徘徊时,则是用忧郁的死亡之舞。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剧的舞美设计。特别是第一幕,当人物上场时,舞台上空突然出现一个庞大的飞毯,上有“N”字样的标识,象征男主角的名字“Nérac”。当飞毯下降,人们才发现,男主所在的小镇正是巴黎。这样的设计将观众的视线引向上方,不禁引起人们对舞台上空飞行物的联想。而在另外一些场景中,舞美设计还充分利用了侧面的舞台,让女主角在梦境中和已亡故的姑母见面。

不过,我的兴致并不只在舞台上。《玫瑰舞鞋》首演于1983年,之后的十年中,它先后在荷兰、德国、卢森堡、西班牙和芬兰等国上演。直到2004年,这个剧在中国演出时才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全新的感觉,特别是演员的舞台表演。

说实话,《玫瑰舞鞋》的舞蹈并不难看,但用“精湛”两字来形容还差了一些,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演绎情感的悲喜剧。从演员的动作和造型上,我们不难看出,他们是专业训练有素且十分认真地在演好每一个动作,但他们的表演缺少一点呼吸,或说不到位。特别是女主角,在情感表达上略显做作,动作也有些夸大。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也是演员表现感情的一种方式,在所表现的悲情主题之下,这样的表演算不上有什么不妥。

然而,在我看来,这些演员们的表演虽然称得上细致,但依然存有学技法、缺感觉的问题。以悲剧题材为例,即便最顶尖的表演艺术家们,在演绎这类作品时也常常不免露出一些矫揉造作的痕迹。这多少让人有些遗憾,毕竟悲剧之所以是悲剧,其惨烈和感人之处正在于它不可挽回,正因为在悲剧作品中,没有任何一个人物是完全理性的,也没有任何一个故事的结局是十全十美的,这就要求表演者需要拥有与之相应的表现能力。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在《玫瑰舞鞋》的中国首演仪式上,前文化部长潘震宙在评价这部作品时,称其为“最完美的戏”。在我看来,“最完美的戏”应该算得上是对此剧最高评价了。由于整部舞台剧没有一句对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比音乐音乐剧和舞剧都更难诠释,也正因如此,它才能成为戏剧舞台上的“奇书”。而中国的表演艺术家们想要真正诠释好这部作品,并让中国的观众欣赏到这“最完美的戏”,还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不过,我们至少已经看到了希望,这个希望正是由美国演员们用脚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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