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会是签证吗?
照会(Lettre de credence) 是国书的组成部分,而国书是代表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访的正式文件,其内容一般包括: 1.来访的目的; 2.双方商定的活动安排及所承担的义务; 3.对方应遵守的礼仪和惯例等。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各国实践,照会的发送通常由派遣国大使向接受国元首递送,或者由驻该国大使向接收国外交部递交,但也可以按受邀人意愿选择其他合适的发送地点和时间。
目前,除个别情况外,照会被普遍认为是国书的组成部分,因此与《公约》规定相一致。但是如何理解照会是国书的一部分以及如何发送照会,不同国家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将照会和国书同等看待,在发送时采用与国书相同的程序,即大使亲自前往;也有些国家的使馆使用照会给受赠人发出邀请,请其出席某个活动的形式来代替递交国书,如法国、日本等国就是这样做的[4]。
至于中国,按照现行领事条例的规定,“派往外国的大使、公使、代办,必须持派聘文凭呈递本国护照及国书副本于接受国国务院,接受国有须收受之责”,而且大使馆只可“寄递照会及其他公文给该国有关机关”[5],这就使照会和外交函件被看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了。不过,由于实践中很少有国家会接受这种方式,所以目前这种仅适用于中国的传统做法已基本不再适用国际实践。
总之,不论各国如何定义照会对国书的作用,在大多数情况下,照都是国书的一种表现形式。既然如此,当一国的驻外机构要申请新设领区并向新的领区内颁发签证时,就应当把申请资料递交到相应的外交部并附上国书(或照会)的原件或其复印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