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留位费可以退吗?

邹丽鹃邹丽鹃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我17年申请香港那会还没疫情,而且时间比较早,应该是20年申请的比较多吧 我那时候是19年末开始准备材料的,因为第一次申请没经验所以耽误了些时间,在2月初才把全部材料寄出去的(包括签证和录取通知书)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期间正赶上疫情,3月份香港那边通知我可以去办理指纹签注(我是北京领区的,需要去北京大使馆办理,当时刚好是大使馆恢复签证业务的第4天) 大约是在6月中旬我收到了移民局的拒信,原因是材料不齐,让我补充资料 大概是8月中我收到港府发来的批准信同时亦收到了移民局的通知让我补交材料,这个时候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之久 但就在我准备动身去办签证的时候,又收到了港府发出的拒绝信,以同一原因拒绝我的申请 就这样,我的香港之旅无疾而终.......

虽然港府以理由拒绝了我的申请但是我始终认为我的材料是齐全的,之所以被卡主要是因为疫情期间的缘故(毕竟我申请的时候也没能顺利拿到签证不是吗) 所以后来就有了所谓的“移民监”的说法,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一回事!!!!! 至于您所提到的留位费我个人觉得应该就是占位的意思,如果申请被拒是不是应该可以要求退还呢?我认为是可以的,但是要取决于你选择的申请机构,因为一般情况申请机构不会收你申请费的(例如我们的费用是包含签证费和申请费用的,一旦申请失败我们会全额退款) 但是如果你找的是中介的话就另说了,他们一般都是收申请费的,不过相比于移民局官方费用算是比较便宜的了

舒济轩舒济轩优质答主

留位费又叫意向金、订金,交费的时候置业顾问会给开收据,上面会注明“留位用”,退费的时候开发商也会从私帐打到你所提供的账号。留位费有以下4种退费情况,一、签约期内,未签合同,可全额退还。二、未在签约期内签合同,过签约期10天内退80%。三、业主因自身原因未签合同,不退;特殊情况,经过审批同意,可以退还。四、在约定的签约期内,客户与公司签定合同,留位费自动转为等额定金(不退还),并按《认购书》相关条款处理。所以原则上只要没有签合同都是可以退还的。另外意向金、订金和定金的区别,1、意向金,不交付意向金,也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它只是开发商为了圈粉,提前告知其购房意愿,而并不是必须要交付的。开发商在收取意向金一定要出具“收据”。2、订金,订金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但在法律中其出现的次数却非常少,仅仅是在定金罚则的条文中有所规定。从法律角度来说,订金一般被认定为预付款,支付的订金数额一般是物品或者服务的总价款的一定比例。3、定金,定金是不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合同签订时,一方当事人约定以支付定金作为担保的,如果该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数额,以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为限。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法定限额,那么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支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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