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次往返护照?
这个签证是可以在内地任何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进行办理续签的. 需要提交的是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并具本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或以上的,交验护照原件);(3)申请人的有效港澳通行证和经旅游部门批准经营赴香港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确认申办移民手续已完成的证明。
费用: 因私普通护照颁发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护照自助服务,申领人可在自助办证机上进行人像采集和电子签名,完成申请材料制作。
香港多次往返电子护照的有效期为3至5年,期间持有人可到访任何国家和地区免签证旅游,但每次在外逗留不得超过14天。港府会向申请人发给附页2页的电子护照,当空白页用完,可付50元再领2页。新护照申请费比普通护照贵30元,为180元。
特区政府早前引用《入境条例》,就修订入境政策展开为期1个月公众咨询,咨询已结束。修订建议包括:
--向逗留香港不超过14天的外地访客签发多次往返入境许可,申请人须亲身递交申请,并须在2年内曾访港、身家达50万元或以上、持有外地国家护照或地区护照、证明能支付在香港和回程的经济需要。
--扩大“其他访客”类别人士,把在内地受雇于国际组织、或以独立工作个体形式在内地获国际组织聘用的香港居民以及他们的家属,纳入“其他访客”的类别,使之可前往香港继续相关活动。
--放宽持单次逗留不超过3个月的受养人居留许可(即“单程证”)来港的内地人士,转为逗留条件较宽阔的“受养人”(即“居留权”)类别人士的限制。
“一般而言,新措施若顺利在本月内获得立法会通过,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落实实施。”香港保安局发言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