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生档案如何存放?
一、留学档案放哪里?
在国外留学人员,如果没有回国落户,就业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人事档案一般暂存留学服务中心。
1、毕业生学校只能存两年,之后的都会打回原籍;
2、有就业单位的,存到单位所在地。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存到单位委托的托管部门;
3、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随人事档案一起转到所去的单位。
二、留学档案保管对象(一)
1、因公出国境的学员,档案由单位人事部门保管;
2、自费出国境留学的档案,可由其亲属或原工作单位代管,档案不进入人事部门管理;
3、获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档案可以寄存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局代管。
三、留学档案保管对象(二)
新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要将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人,其档案由工作单位保管。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其档案可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办理人事托管手续。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受个人委托存放档案(人事档案、大中专毕业生的毕业档案)及代理有关业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社会性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该中心个人委托存放的档案不接受查阅,如需查阅档案,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及《报到证》复印件。
四、出国、境升学的学员,档案转到新的学习单位。
留学学历变更的,凭国(境)外学历变更换证表等验学术部门学历变更的有效材料,变换留学人员国内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存贮的档案中的学历、学位材料。
1、对保留应届生身份的出国、境留学人员,可将档案暂存办理落户手续相应的人才交流机构,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档案转入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毕业回国的出国、境留学人员,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3、在职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原单位应为当事人重新开具《报到证》,凭新《报到证》及有关学历、学位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入人才,留服中心将学历材料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