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家庭团聚签可以工作吗?
德国的家庭团聚指的是,德国居住的一方因为关系亲近且具有事实上的相互依赖而想要与住在国内的配偶或子女一起生活。而一般提起团聚一般都是指 配偶团聚,今天主要和大家聊一聊德国的一个特殊的团聚类型, 家庭团聚可以工作吗?
根据规定,有了德国长期居留权的家庭成员是可以正式工作或者为相应机构提供服务并且从中获取薪金或报酬的。但必须注意的是,工作许可必须由就业局(IAA)所颁发。根据《就业促进法规》(Arbeitsförderungsgesetz—AFG)规定,外国人只能为正式工作或者为相应的机构提供服务并且从中获取报酬为永久居民,而家庭团聚类的居留许可并不具备此项功能。
1、家庭团聚对于父母和子女的要求有什么不同?
家庭成员中,父母和子女类别下的居留许可均允许工作,但配偶类别的居留许可不准许工作。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为:配偶类别下的居留许可只允许在德国生活,不可工作。
根据《联邦外国人工作立法》(FederalforeignWorkersRegistionAct一FSWA)第4条第1点的规定,只有当“外国人有在德国大学受过专业培训,且获得了德国认可的大学文凭以及专业资格证书”时,方可从事相应的技术员工作。也就是说一般的家庭成员是无需工作许可就可以在当地找相应的工作。
2、什么样的工作可以接受?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被认可的外国技术人才可以在德国任何地方并依据其专业特长和资格水平担任相应的工作:
a)他们所受的教育和训练使他们能够在其专业领域中履行特定的工作任务;
b)外国技术人才在其本国外雇佣的情况下,为德国当地公司工作。
3、什么样的工作需要申请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必须由IAA颁发。如果外资企业欲聘请外部员工的话,他必须通过当地招工市场或向公众招聘,而非直接到外国技术人才所受的教育和训练使他有能力担任该岗位工作除外。
以上就是对于德国家庭团聚签可以工作的解答。相信大家对此也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