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校是私立的吗?
“文科”和“法律”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所以这个问题其实问的是:法科/法律院校是私立的么? 答:我国的法学教育分为普通教育和成教两类,普通教育有本科和研究生两个层次;而成教只有本科一个层次(有专科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本科两种,专升本是两年半,前两年半学习基础课,后半年参加国家统一法考,高起本也是两年半,但是入学就得参加国家统一法考)。
在普通教育本科这个层面上,有专门的法学院校,比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这里只列举了北京的学校,因为其他城市的学校名字后面都带省名或者直辖市名,如上海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等等),这些学校的培养目标就是法律人才。而同时开办文学专业的学校就多了去了,北京就有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等。
也就是说,专门设置法律专业是在法学院里完成学业的,而专门设置文学专业是在综合性大学里的文学院(或者叫语文学系)里完成学业的。 但是,我国的高等教育还有一种特殊的形式——中外合作办学。这种办学形式通常是由国内一所高校和国外一所高校联合举办,以国外高校的名字命名(如西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之类),招生方案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颁发两国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目前开办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已经超过了50所,而且大多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学校的培养模式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2+2的模式,即国内2年,国外2年,学生毕业后获得外国学校的学位证;
另一种是3+1的模式,即国内3年,国外1年,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内大学的学位证和外国学校的diploma(证书). 而这类学校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学费昂贵,通常每年的学费达到甚至超过6万元,相当于清华、北大等著名学府的2倍甚至以上。而且因为招收的学生都是成绩不错的,所以平时的学习压力也较大。
不过学生取得的是外国学校的学位,所以毕业出来完全可以按照留学归国人员对待,待遇一样。 那么,这类学校是不是私立的呢?从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的表述来看,它们属于“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07〕3号),但是从学校的注册性质来看,它们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这就是说这些学校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办”,也不是传统的“公办”,是一种新办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