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在香港逗留?
1、对于您的状况,最好的方式是申请L签的入境批文+电子签证,然后直飞香港。这样不需要入境深圳,直接在香港停留30天左右; 2、如果L签的入境批文和电子签证无法办理,那么只有办理护照,从云南出境到缅甸,然后再过境进入香港。 由于您是持中国护照从昆明出境到缅甸,然后从缅甸境内以旅游或探亲的形式过境到泰国,最后从泰国返回内地,这样在出入境方面属于正常往来,没有违规记录,以后可以在任何口岸出入边境,不用经过当地公安局审批。 但这种方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和第三方国家的签证(如缅甸的签证)才能出境。
②只能在有直航航班的机场过关,且只能在该机场的指定区域等候转乘其他交通工具。例如要从厦门高崎机场T3航站楼飞往香港的航班,就不能在高崎机场T4航站楼办理值机手续。
③不能在出发地经转前往第三国或在第三国经转返抵中国。 ④不允许在港澳地区从事任何形式的劳务经营活动。
⑤每次出境往返只能凭同一证件在同一关口一次进出,不允许以同一证件从不同口岸反复进出。
⑥护照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并至少应有空白签证页32页供香港入境事务处使用。
⑦因内地与香港之间没有实行边控或联控制度,各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因私出境的申请,申请人须向所在地外事部门提出申请,由外交部领事司委托各驻外使馆、领馆或驻香港特区联络机构负责审查发放。
⑧严禁任何人伪造或者使用他人的护照及签证出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