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有会考成绩吗?
当然会有,而且会考成绩在湖北全省都是有效的! 2016年4月7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湖北省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进行评价。 为了便于学生自我认知和高校选拔人才,《意见》还规定了每个方面的具体评价内容。如“思想品德”方面包括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自律能力等;“学业水平”包括学科能力、学科视野、学习方法等;而“身心健康”方面包括身体形态、体能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为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意见》要求必须建立“学生、学校、专家”三方评估制度。即每次评估须由3名及以上专家参与评分,同时学生本人和家长对评估结论认可签字。 《意见》明确,湖北省将建立省级和市级两级网上信息平台,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管理与服务。学生高中毕业时,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与高考成绩一起提供给招生高校。 《意见》要求,各地要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作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登记表的附件,通过省级考试机构统一上传至教育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备案。 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