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率上报移民局几次?

公冶芳桃公冶芳桃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移民法规定,新移民第一次入籍考试合格以后,成为加拿大公民。成为加拿大公民以后,除本人以外,他的子女或父母也可以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申请加拿大公民的手续和过程,由加拿大政府指定的移民局下属办事处办理,移民局在有关方面收到申请后,要调查核实,一般需要3至6个月才能批准或批准部分的申请。

成为加拿大公民,必须符合4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行为能力;

(2)在申请入籍以前成为加拿大临时居民;

(3)在加拿大生活至少10年,成为加拿大公民以前5年居住要在境内,如果申请入籍以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则入籍以前在加拿大至少居住4年;

(4)能说,听和写,使用英语或法语。对少数有特殊贡献的人,经部长同意以上各项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另外,被批准入籍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在加拿大法官宣誓前,宣誓所定的誓词:“我在这里宣誓成为加拿大的国民,我真诚的效忠加拿大。我遵纪守法,遵守加拿大宪法。我会维护加拿大君主,我会忠诚履行我的公民义务。”

在加拿大入籍,一般要求申请人每季度,每月,或每两个月上报一次出勤活动,即向移民局报告申请人有没有履行其作为一个加拿大人的义务和义务。没有履行义务和义务的活动,不能算入出勤。所以有些人说,加拿大入籍,并不是简单地在宣誓前宣誓那么简单。

根据加拿大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入籍前5年内,必须从事一些加拿大公民的义务和义务活动(Obligations and duties),如参加社区活动,在选举时投票,在法庭作证,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申请人在参加义务和义务活动时,如果符合入籍的规定,移民局就会认可申请人出勤的活动,申请人有义务和义务活动,可以向移民局提供参加活动的组织,参加时间,参加次数,参加活动后所获得的相关证明、奖状和证书等。

加拿大对入籍申请人的各项记录十分严格,申请人如果伪造记录和伪造出勤率,将引起加拿大政府对申请人入籍的怀疑。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件:一对夫妇在1975年进入加拿大,从1979年开始申请入籍,在1987年终于入籍加拿大成为永久居民。但他们在1990年申请入籍时,遭到拒绝。原因是他们出勤率不合格,因为在1975年至1989年这15年间,这对夫妇在加拿大实际居住时间只有10年时间,他们伪造出勤率。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