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陪读办什么签证?
陪读需要申请不同的签证,根据赴美人员的不同身份而有所不同(1)访问学生 (F-1 Visa): 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请F-2或M-1签证, 但不得在校就读;(2)非移民交流访问学者 (J-1Visa): J-2签证持有人为留学者的家属, 可允许在校学习;
(3)外籍工人 (H-1B, H-2A, H-2B visa): H-3签证是外国工作人员的受训人员持有的一种非移民签证;H-4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发给与来美工作外国人共同居住的其配偶及未满18岁的儿童.(4)永久居民 (PR or Green Card Holders ): 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获发相应的移民家庭签证 (5)移民(Immigrant, i-130 Petitioner): 其配偶、未成年的未婚子女和父母可直接获得移民签证。
一、陪读的申请条件
1.以访问学生身份赴美的陪读人员的配偶或父母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提出申请
a)申请人年龄满50周岁并在美国有合法工作;
b)申请人拥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且在美国的学校取得入学许可, 并就读于规定的英语培训课程;
c)申请人有在政府认可的学术机构就读的18周岁以下的子女的资格,且所就读的课程必须符合: a) 为完成高中的全部课程或在高中阶段最后两年的课程学习所需要的条件; b) 在该学校全日制(Full Time)学习。
d)其他特殊情况可由移民局批准。
2.以交流访学身份赴美的陪读人员在申请其配偶和子女的签证时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a)访问学者的I-797表(即证明申请者已获得DS-2019表格的信件);
b)访问学者本人与邀请人签定的协议书原件以及英文翻译件;
c)访问者本人的研究计划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d)访问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等材料原件和所有英文翻译件;
e)访问学校的介绍资料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附英文翻译件; f)经济担保书及其英文翻译件; g)访美前的护照复印件h)访美前6~12个月的银行定期存款记录复印件j)如申请人系访问学生的配偶,则须同时提供双方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k)如申请人的儿女在中小学读书,还须提供该校的录取材料和学费收据等原件l)如申请人的孩子年满18岁尚未成年则须提供其已参加工作的证明材料m)如申请人的儿女在美国中学上学需提供在读证明n)如申请人的儿女在美国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学校的收费证明o)如申请人的儿女在私立学校上学还需出具私立学校的正式录取信p)如申请人的儿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依靠被陪读的父母资助生活的,还应由被陪读的父母出具经济状况的证明q)如申请人的儿女在美国已经成年,则需要提供无收入和无纳税证明的公证和认证r)如申请人的儿女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需提供无收入和无纳税证明s)如申请人的儿女在美非法居留超过一年但不满两年,需要提供其在美非法居留期间的所有合法收入的证明材料t)如是申请人为陪读子女申请的签证,则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和父母的结婚公证书的英文翻译件u)如果是申请人的父母在申请自己的子女,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父/母与被申请人的关系公证书和其出生公证书的英文翻译v)如果是申请人的祖父母申请孙辈的陪读,除了上述的材料外,还要提供祖父/母与被申请人的祖孙关系的公证书和被公证书的公证书的英译本w)如果申请人的兄弟姐妹申请自己兄弟姐妹的孩子作为自己的随同人员去美国,则除了上述的材料之外,还要提供申请人与其兄弟姊妹的关系公证书和其出生公证书的英文翻译x)还有DS-649表格,亲属关系表格, 个人证件照片等等
二、办理程序 申办者首先应取得DS-2019表,然后向美领馆递交签证申请,美领馆将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面谈请求。如初审通过,则会被通知进行面谈。 若初审未通过,则领事会退回申请,申请者可以重新准备材料或直接向其他使馆申请。
三、注意事项 1. 由于陪读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所以一旦获得此类签证,就必须在入境后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2. 当访学人员的身份发生改变时应尽快办理移民手续,否则将被取消签证。